用現金發工資會計分錄怎么做
一、現金發工資:會計分錄的核心邏輯與痛點解析
用現金發工資的會計分錄其實并不復雜,但很多新手會計在實際操作中總會踩坑:要么漏記提現環節,要么混淆“應付職工薪酬”的結轉順序,甚至因為附件不全導致稅務檢查時手忙腳亂。今天這篇文章,我們結合10年實操經驗,從準備階段發放環節后續處理全流程拆解,附3個典型案例和5個避坑指南,幫你徹底搞懂現金發工資的賬務處理。
二、現金發工資的完整流程與會計分錄(附案例)
(一)發放前的準備:從“算工資”到“提現金”
核心動作:核算工資總額計提工資提取現金
很多人以為“發工資”只需要做發放分錄,其實計提環節才是基礎。比如10月工資11月發,10月底就要先計提,否則會導致當期成本費用不準確。
1. 計提工資(假設10月工資,10月底處理)
借:管理費用-工資(行政部門)
銷售費用-工資(銷售部門)
生產成本-直接人工(生產車間)
制造費用-工資(車間管理部門)
貸:應付職工薪酬-工資
案例1:某商貿公司10月工資表顯示,行政部工資3萬元,銷售部工資5萬元,合計8萬元。
分錄如下:
借:管理費用-工資 30000
銷售費用-工資 50000
貸:應付職工薪酬-工資 80000
2. 提取現金(發放前1-2天,需填寫現金支票)
借:庫存現金
貸:銀行存款
注意:大額提現需提前和銀行預約,提現用途寫“工資”,附件需附現金支票存根。
案例2:11月5日發放10月工資,11月4日從銀行提取現金8萬元。
分錄如下:
借:庫存現金 80000
貸:銀行存款 80000
(二)實際發放:處理“代扣款項”與“未領工資”
核心動作:發放工資扣除社保/個稅/借款等登記領款簽字表
現金發放時,最容易出錯的是代扣款項的處理(比如員工個人承擔的社保、個稅,或之前向公司借的備用金),以及未及時領取的工資如何掛賬。
1. 正常發放(無代扣款項、全員領取)
借:應付職工薪酬-工資
貸:庫存現金
案例3:11月5日,用現金8萬元發放工資,所有員工均簽字領取,無代扣項。
分錄如下:
借:應付職工薪酬-工資 80000
貸:庫存現金 80000
2. 有代扣款項(以個稅為例,社保同理)
假設案例1中,員工合計需繳納個稅1500元,公司代扣后統一申報。
發放時分錄:
借:應付職工薪酬-工資 80000
貸:庫存現金 78500
應交稅費-應交個人所得稅 1500
后續繳納個稅時:
借:應交稅費-應交個人所得稅 1500
貸:銀行存款 1500
3. 員工未及時領取工資
若員工張三因出差未領工資5000元,需將未領部分從“庫存現金”轉入“其他應付款”:
借:庫存現金 5000(紅字沖回未發放部分)
貸:其他應付款-待領工資(張三)5000
員工領取時:
借:其他應付款-待領工資(張三)5000
貸:庫存現金 5000
(三)發放后的收尾:附件歸檔與稅務風險提示
必備附件:工資表(需員工簽字)、現金支票存根、代扣款項明細表。
易錯點:
工資表無員工簽字,稅務可能認定為“虛增成本”;
現金發放比例過高(如超過總工資的50%),容易被稅局關注是否存在“體外循環”。
三、5個實操避坑指南(會計必看)
1. 現金發放≠不用申報個稅:無論現金還是銀行發放,個稅必須全員全額申報,否則面臨0.5-3倍罰款。
2. 工資表需留存原件:電子簽字無效,必須紙質版員工手寫簽字,避免勞動糾紛時無法舉證。
3. 大額現金發放謹慎處理:建議超過1萬元的工資優先通過銀行轉賬,現金發放需備注“工資”并讓員工寫收條。
4. 跨年工資不能亂提:12月計提的工資,次年匯算清繳前未發放,需納稅調增。
5. 備用金與工資分開:若用備用金發工資,需先做“借:庫存現金 貸:其他應收款-備用金”,再發放。
四、常見問題解答
Q1:現金發工資需要附哪些原始憑證?
A:工資表(員工簽字)、現金支票存根(提現時)、代扣個稅/社保的明細表。
Q2:員工離職后未領的工資怎么處理?
A:超過3年無人認領的,可轉入“營業外收入”,但需留存員工離職證明和通知記錄。
Q3:小規模公司用現金發工資,會被稅局查嗎?
A:只要工資真實、個稅申報完整,現金發放本身合法,但需注意發放金額合理性(如與當地同行業工資水平匹配)。
現金發工資的分錄本質是“先計提、再提現、后發放”的閉環,核心是確保“應付職工薪酬”科目借貸平衡,附件鏈條完整。實際操作中,寧可多做一步登記,也不要圖省事省略簽字或提現環節——畢竟會計工作,細節才是生命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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