繳稅算什么會計科目
摘要
繳稅時該計入什么會計科目?這可不是一句話能說清的事。不同稅種、不同繳納時間(比如預繳vs匯算清繳)、甚至企業是“納稅人”還是“扣繳義務人”,都會影響會計科目的選擇。核心來說,常見科目包括 “應交稅費”“稅金及附加”“所得稅費用”“管理費用” 等,但具體怎么用,得結合實際業務場景。今天就用大白話拆解清楚,看完你再也不會對著稅單發愁“這筆錢該記到哪”。
一、先搞懂:繳稅時,錢到底“走”了哪些科目?
剛接觸財務的朋友常問:“我公司交了10萬稅,直接記‘應交稅費’不就行了?”其實沒這么簡單。會計記賬講究“權責發生制”,也就是說,“什么時候該交稅”和“什么時候實際交稅”,可能對應不同科目。
舉個例子:你公司3月賣了批貨,按規定4月15日前要交增值稅。3月底,這筆“未來要交給稅務局的錢”就得先記到 “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”(這叫“計提”);4月實際交稅時,再從這個科目把錢“轉出去”。
所以,繳稅涉及的科目,本質上是在記錄“稅的產生”和“稅的繳納”兩個環節。我們可以把它理解成:
“計提時”:確認“公司欠稅務局多少錢”,對應負債類科目(如應交稅費)或損益類科目(如稅金及附加);
“繳納時”:實際支付欠款,減少負債或資產(如銀行存款)。
二、分稅種拆解:這6種稅最常遇到,科目別記混!
不同稅種的“脾氣”不一樣,有的影響利潤(比如附加稅),有的不影響(比如增值稅),有的要單獨核算(比如企業所得稅)。下面這6種稅,是企業日常最常碰到的,對應科目和處理方式一定要分清——
1. 增值稅:價外稅,不進利潤表,核心科目“應交稅費”
增值稅是“流轉稅”,簡單說就是“對商品增值部分征稅”。它最特殊的一點是 “價外稅”——你賣貨收到的錢里,一部分是貨款,一部分是替稅務局收的增值稅,這部分錢最終要交給稅務局,不屬于公司利潤。
會計處理分3步:
銷售時(銷項稅):比如賣貨收入100萬,增值稅13萬(稅率13%),分錄是:
借:銀行存款 113萬
貸:主營業務收入 100萬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13萬
采購時(進項稅):比如進貨花了60萬,增值稅7.8萬,分錄是:
借:庫存商品 60萬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7.8萬
貸:銀行存款 67.8萬
實際繳稅時:應交增值稅=銷項-進項=13萬-7.8萬=5.2萬,分錄是: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已交稅金)5.2萬
貸:銀行存款 5.2萬
注意: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,所以“應交稅費”下直接用“應交增值稅”明細科目,不用分“銷項”“進項”。
2. 附加稅(城建稅、教育費附加等):進“稅金及附加”,影響利潤
附加稅是“影子稅”,跟著增值稅、消費稅走,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(稅率7%/5%/1%)、教育費附加(3%)、地方教育附加(2%)等。這些稅是公司的“費用”,會直接減少利潤,所以要記到 “稅金及附加” 科目。
舉個例子:公司本月應交增值稅5.2萬,假設城建稅稅率7%,教育費附加3%,地方教育附加2%。
計提時(月底算好要交多少):
城建稅=5.2萬×7%=0.364萬
教育費附加=5.2萬×3%=0.156萬
地方教育附加=5.2萬×2%=0.104萬
分錄:
借:稅金及附加 0.624萬(0.364+0.156+0.104)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城建稅 0.364萬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教育費附加 0.156萬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0.104萬
繳納時(次月初交稅):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城建稅 0.364萬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教育費附加 0.156萬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0.104萬
貸:銀行存款 0.624萬
3. 企業所得稅:單獨用“所得稅費用”,季度預繳、年度匯算
企業所得稅是對“公司利潤”征稅(基本稅率25%,小微企業有優惠)。它不直接記“稅金及附加”,而是單獨用 “所得稅費用” 科目,因為它是“利潤的分配”,不是日常經營費用。
處理邏輯:
季度預繳時:比如公司1季度利潤100萬,按小微企業優惠稅率5%算,應交所得稅5萬。
計提:借:所得稅費用 5萬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企業所得稅 5萬
繳納: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企業所得稅 5萬
貸:銀行存款 5萬
年度匯算清繳時:如果全年算下來實際應繳6萬,之前已經預繳5萬,就得補1萬:
補提:借:所得稅費用 1萬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企業所得稅 1萬
補繳: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企業所得稅 1萬
貸:銀行存款 1萬
提醒:匯算清繳時如果多交了稅,稅務局退回的錢,用“應交稅費”借方紅字沖回,或者記“銀行存款”借方、“應交稅費”貸方。
4. 印花稅:大部分記“稅金及附加”,個別情況記“管理費用”
印花稅是對“合同、賬簿、證照”等征稅(比如購銷合同按金額0.3‰貼花,營業賬簿按實收資本0.5‰貼花)。以前印花稅記“管理費用”,但2016年“營改增”后,大部分情況改記 “稅金及附加” 了。
例外情況:比如公司辦房產證、商標注冊證交的印花稅,金額小且不常發生,實務中有些會計會直接記“管理費用——其他”,但按準則,最好統一記“稅金及附加”,更規范。
分錄:簽了一份100萬的購銷合同,印花稅=100萬×0.3‰=300元。
借:稅金及附加 300元
貸:銀行存款 300元(印花稅一般不通過“應交稅費”計提,直接繳納時記)
5. 個人所得稅:公司是“扣繳義務人”,記“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個人所得稅”
公司給員工發工資時,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(比如員工工資1萬,個稅500元,公司實際發9500元,500元替員工交給稅務局)。這筆稅不是公司的費用,而是“代收代付”,所以記 “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個人所得稅”。
分錄:
發工資代扣時:
借:應付職工薪酬 1萬
貸:銀行存款 9500元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個人所得稅 500元
代繳個稅時: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個人所得稅 500元
貸:銀行存款 500元
6. 房產稅、土地使用稅:記“稅金及附加”,按年或分期繳納
如果公司有自有房產或土地,要交房產稅(按房產原值或租金算)、城鎮土地使用稅(按占地面積算)。這兩種稅也是公司的“常規費用”,記 “稅金及附加”。
舉個例子:公司自有辦公樓原值1000萬,房產稅稅率1.2%(按原值扣除10%-30%后的余值算,假設扣除30%),則年房產稅=1000萬×(1-30%)×1.2%=8.4萬,分季度繳納。
每季度計提:借:稅金及附加 2.1萬(8.4萬/4)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房產稅 2.1萬
繳納時: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房產稅 2.1萬
貸:銀行存款 2.1萬
三、新手最容易踩的3個坑,看完少走半年彎路
我剛做會計時,因為分不清科目,鬧過不少笑話。比如把增值稅記到“稅金及附加”,導致利潤表不準;或者印花稅直接“一把付”,忘了先計提。下面這3個坑,你可別再踩了——
坑1:把“應交稅費”當成“萬能科目”,所有稅都往里塞
“應交稅費”是負債類科目,用來核算“公司欠稅務局的稅”,但不是所有稅都通過它。比如印花稅、耕地占用稅,通常是“交了就交了”,不用提前計提,所以直接記“稅金及附加”或“在建工程”,不通過“應交稅費”。
判斷標準:如果稅是“按期申報繳納”(比如增值稅按月、企業所得稅按季),需要先計提,就用“應交稅費”;如果是“發生時直接繳納”(比如印花稅、契稅),不用計提,直接記費用或資產。
坑2:增值稅進了“稅金及附加”,利潤表白忙活
增值稅是“價外稅”,最終由消費者承擔,公司只是“代收代付”,所以它不影響利潤。但新手常把“應交增值稅”的金額加到“稅金及附加”里,導致利潤表上費用虛增,老板一看“利潤怎么這么低”,還以為是你算錯了。
記住:利潤表上的“稅金及附加”,只包括附加稅、印花稅、房產稅等,絕對不包括增值稅!
坑3:企業所得稅年底才計提,平時不管
有些小公司會計圖省事,平時不交企業所得稅,年底匯算清繳時才一次性計提。但按規定,企業所得稅要“按季預繳”,如果季度利潤超過小微企業標準,就得提前預繳,否則可能產生滯納金。
正確做法:每個季度結束后,根據利潤表先估算應交所得稅,計提并繳納,年底再匯算清繳多退少補。
四、實操案例:某公司10月繳稅全流程分錄(看完就能用)
光說不練假把式,我們以“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(小規模納稅人)2023年10月”為例,看看不同稅種的分錄怎么做——
公司業務背景:
10月銷售貨物收入50萬(含稅,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率3%);
無進項稅(小規模不能抵扣);
員工工資總額10萬,代扣個稅0.3萬;
簽購銷合同1份,金額50萬,印花稅稅率0.3‰;
假設附加稅稅率:城建稅7%,教育費附加3%,地方教育附加2%;
10月利潤8萬(假設無其他調整,小微企業所得稅稅率5%)。
1. 計提增值稅(小規模納稅人)
不含稅收入=50萬÷(1+3%)≈48.54萬
增值稅=50萬-48.54萬≈1.46萬
分錄:
借:銀行存款 50萬
貸:主營業務收入 48.54萬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 1.46萬
2. 計提附加稅
城建稅=1.46萬×7%≈0.1022萬
教育費附加=1.46萬×3%≈0.0438萬
地方教育附加=1.46萬×2%≈0.0292萬
合計附加稅=0.1022+0.0438+0.0292=0.1752萬
分錄:
借:稅金及附加 0.1752萬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城建稅 0.1022萬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教育費附加 0.0438萬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0.0292萬
3. 代扣個人所得稅
發工資時:
借:應付職工薪酬 10萬
貸:銀行存款 9.7萬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個人所得稅 0.3萬
4. 繳納印花稅
印花稅=50萬×0.3‰=0.015萬(直接繳納,不通過“應交稅費”)
分錄:
借:稅金及附加 0.015萬
貸:銀行存款 0.015萬
5. 計提企業所得稅(季度預繳,假設10月是第4季度首月,先按利潤計提)
應交所得稅=8萬×5%=0.4萬
分錄:
借:所得稅費用 0.4萬
貸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企業所得稅 0.4萬
6. 次月(11月)實際繳稅時
交增值稅+附加稅: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 1.46萬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城建稅 0.1022萬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教育費附加 0.0438萬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0.0292萬
貸:銀行存款 1.6352萬
交個稅: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個人所得稅 0.3萬
貸:銀行存款 0.3萬
交企業所得稅(季度末預繳,這里假設10月先計提,12月預繳)
五、總結:記住這3個原則,繳稅科目不再錯
1. 看稅種性質:價外稅(增值稅)走“應交稅費”,不影響利潤;價內稅(附加稅、印花稅等)走“稅金及附加”,影響利潤;企業所得稅單獨走“所得稅費用”。
2. 看繳納方式:按期申報的稅(增值稅、企業所得稅)先計提(記“應交稅費”),再繳納;一次性繳納的稅(印花稅、契稅)直接記費用或資產。
3. 看企業角色:公司自己的稅(如附加稅、所得稅)記費用;替別人代扣的稅(如個稅)記“應交稅費”,只是代收代付。
其實會計記賬就像給公司的錢“記日記”,稅的科目雖然多,但只要搞清楚“錢從哪來、到哪去、屬于什么性質”,就不會記錯。如果實在拿不準,翻一下《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——收入》或咨詢稅務局,比自己瞎猜靠譜多了。
(注:本文所涉稅率及政策基于2023年現行規定,如遇政策調整,以官方最終公布為準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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