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飲業廚具入什么會計科目_餐飲業桌椅計入什么會計科目
摘要
餐飲業的廚具和桌椅該計入什么會計科目?這是很多餐飲老板和財務人員頭疼的問題——買個炒鍋、換批桌椅,看似小事,記不對科目可能影響成本核算甚至稅務申報。其實核心在于區分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:廚具若單價低、易損耗(如鍋碗瓢盆),通常計入“低值易耗品”;若單價高、使用久(如大型烤箱),則算“固定資產”。桌椅大多符合“使用年限超1年、單價較高”,一般計入“固定資產”,但低價簡易桌椅也可能歸為“低值易耗品”。下面結合具體場景和案例,手把手教你分情況處理,避免踩坑。
一、先搞懂: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,到底差在哪兒?
記科目之前,得先明白這兩個核心概念的區別——這是很多餐飲人最容易混淆的地方,也是記賬的“第一道坎”。
1. 固定資產:能用一年以上的“大件”
根據《企業會計準則》,固定資產是指“為生產商品、提供勞務、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,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有形資產”。簡單說,就是能用很久(超1年)、價值較高(通常單價≥5000元,不同企業可微調)、不會隨便更換的東西。比如餐廳的大型冰箱、中央空調、和面機,這些東西買一次能用好幾年,就屬于固定資產。
2. 低值易耗品:單價低、易損耗的“消耗品”
低值易耗品則是“單項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滿一年,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實物形態的勞動資料”。簡單說,就是單價不高(通常<5000元)、用幾次可能就壞了或需要更換的東西。比如餐廳的勺子、盤子、菜刀,這些東西單價低,但損耗快,隔段時間就得補一批,屬于低值易耗品。
劃重點:判斷時別只看單價,還要結合“使用年限”和“是否為經營核心設備”。比如一個高端炒鍋單價6000元,雖然單價超5000元,但如果天天用、容易磕碰損壞(使用年限可能不到1年),也可能按低值易耗品處理;反之,一張實木餐桌單價4000元(<5000元),但能用5年以上,也可能算固定資產。具體要看企業自己的財務制度(建議提前明確標準,避免混亂)。
二、餐飲業廚具:分兩種情況,別記混了!
廚具的范圍很廣,從幾元的筷子到上萬元的烤箱都算,記賬時得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”,不能一概而論。
1. 單價低、易損耗的廚具:計入“低值易耗品”
常見場景:鍋碗瓢盆(炒鍋、湯桶、盤子、碗、勺子)、刀具(菜刀、水果刀)、小件工具(打蛋器、搟面杖)、廚房雜件(抹布、清潔球)等。這些東西單價通常在幾元到幾百元,使用頻率高、損耗快,符合“低值易耗品”的特點。
記賬方法:
購買時:借“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”,貸“銀行存款/庫存現金”;
領用攤銷時: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“一次攤銷法”或“分次攤銷法”。
一次攤銷:領用時直接計入費用,借“主營業務成本/銷售費用”,貸“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”(適合單價極低、損耗快的,如一次性購買100個盤子,總價500元,直接記成本);
分次攤銷:價值稍高(如一個300元的炒鍋,預計用6個月),可分幾次攤銷,領用時先借“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——在用”,貸“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——在庫”,每月攤銷時借“主營業務成本”50元,貸“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——攤銷”,6個月后攤銷完畢,再結轉“攤銷”和“在用”。
舉個例子:李老板開了家家常菜館,買了20個不銹鋼盤子(單價25元,總價500元)、5把菜刀(單價80元,總價400元)。這些都屬于低值易耗品,金額不大,直接用“一次攤銷法”:
購買時:
借: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 900元
貸:銀行存款 900元
領用時(當月全部投入使用):
借:主營業務成本 900元
貸: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 900元
2. 單價高、使用久的廚具:計入“固定資產”
常見場景:大型廚房設備(烤箱、蒸柜、和面機、冷庫、洗碗機)、高端灶具(商用燃氣灶、電磁灶)等。這些設備單價通常在幾千元到幾萬元,使用年限大多在3-5年以上,屬于餐廳的“核心生產工具”,符合固定資產的定義。
記賬方法:
購買時:借“固定資產”,貸“銀行存款/應付賬款”;
次月開始計提折舊:根據稅法規定,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、工具、家具等,折舊年限為5年,殘值率一般5%(企業可自定,但不能低于稅法標準)。
月折舊額=(固定資產原值-預計凈殘值)÷(折舊年限×12)
借“主營業務成本/銷售費用”,貸“累計折舊”
舉個例子:王老板的烘焙店買了一臺大型烤箱,單價2萬元,預計用5年,殘值率5%。
購買時:
借:固定資產 20000元
貸:銀行存款 20000元
次月起每月折舊:
凈殘值=20000×5%=1000元
月折舊額=(20000-1000)÷(5×12)=316.67元
每月記賬:
借:主營業務成本 316.67元
貸:累計折舊 316.67元
三、餐飲業桌椅:通常是固定資產,但這3種情況要例外
桌椅是餐廳的“臉面”,也是高頻使用的物品,大多數時候計入“固定資產”,但有幾種特殊情況要注意。
1. 常規情況:單價高、耐用的桌椅,計入“固定資產”
比如實木餐桌椅、皮質卡座、大理石桌面等,單價通常在幾百到幾千元,使用年限3-5年,符合“使用超1年、價值較高”,直接記“固定資產”,按5年計提折舊(稅法規定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家具折舊年限為5年)。
舉個例子:張老板的火鍋店買了10套餐桌椅,每套1500元(一桌四椅),總價15000元,預計用5年,殘值率5%。
購買時:
借:固定資產 15000元
貸:銀行存款 15000元
月折舊額=(15000-15000×5%)÷(5×12)=237.5元
每月記賬:
借:銷售費用 237.5元(桌椅屬于顧客用餐區,計入銷售費用更合理)
貸:累計折舊 237.5元
2. 例外情況1:單價極低的簡易桌椅,計入“低值易耗品”
如果是快餐廳、小吃攤用的簡易桌椅(如塑料桌椅、折疊桌椅),單價可能只有幾十元(如一套塑料桌椅100元),使用年限短(可能1-2年就壞了),這種情況可以計入“低值易耗品”,領用時分次或一次攤銷。
舉個例子:劉老板的小吃攤買了5套折疊塑料桌椅,每套80元,總價400元,預計用1年。
購買時:
借: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 400元
貸:庫存現金 400元
采用分次攤銷(分12個月),每月攤銷:
借:主營業務成本 33.33元
貸: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——攤銷 33.33元
3. 例外情況2:批量購買的“小金額桌椅”,可直接計入費用
如果一次性購買多套桌椅,但總價不高(比如5000元以下),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》,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,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。不過這里要注意:稅法允許一次性扣除,但會計上如果符合固定資產定義,還是建議按固定資產核算,只是稅務申報時做納稅調整(避免稅會差異混亂,小餐飲企業如果財務不規范,也可簡化處理直接記費用)。
舉個例子:陳老板的奶茶店買了4套桌椅,每套800元,總價3200元(<5000元),預計用3年。如果想簡化處理:
借:銷售費用 3200元
貸:銀行存款 3200元
4. 例外情況3:定制的“嵌入式桌椅”,可能算“長期待攤費用”
如果桌椅是和裝修一起定制的(比如固定在地面的卡座、嵌入式吧臺),無法單獨拆分,這種情況通常和裝修費用一起計入“長期待攤費用”,按裝修預計使用年限(通常3-5年)攤銷。
舉個例子:趙老板的西餐廳裝修時,定制了5個固定卡座,總價2萬元,和裝修費一起核算:
借:長期待攤費用——裝修費 20000元(合并計入裝修費)
貸:銀行存款 20000元
按5年攤銷,每月攤銷:20000÷(5×12)≈333.33元
借:銷售費用 333.33元
貸:長期待攤費用——裝修費 333.33元
四、實操案例:3個常見場景,手把手教你記賬
光說理論太抽象,結合餐飲老板常遇到的3個場景,看看具體怎么操作。
場景1:新開店首次采購廚具和桌椅
王姐開了家200的中餐廳,首次采購清單如下:
廚具:炒鍋10個(單價200元,總價2000元)、蒸柜1臺(1.5萬元)、菜刀5把(單價100元,總價500元)、碗碟200個(單價15元,總價3000元);
桌椅:實木餐桌10張(單價800元)、椅子40把(單價150元),總價=10×800+40×150=14000元。
記賬步驟:
1. 區分科目:
低值易耗品:炒鍋(2000元)、菜刀(500元)、碗碟(3000元),總價5500元;
固定資產:蒸柜(1.5萬元)、桌椅(1.4萬元),總價2.9萬元。
分錄:
采購廚具(低值易耗品):
借: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 5500元
貸:銀行存款 5500元
領用時(假設一次性投入使用,用一次攤銷法):
借:主營業務成本 5500元
貸: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 5500元
采購蒸柜(固定資產):
借:固定資產 15000元
貸:銀行存款 15000元
次月起每月折舊(按5年,殘值率5%):
月折舊額=(15000-15000×5%)÷(5×12)=237.5元
借:主營業務成本 237.5元
貸:累計折舊 237.5元
采購桌椅(固定資產):
借:固定資產 14000元
貸:銀行存款 14000元
次月起每月折舊(按5年,殘值率5%):
月折舊額=(14000-14000×5%)÷(5×12)=221.67元
借:銷售費用 221.67元
貸:累計折舊 221.67元
場景2:老店補充更換部分廚具
李哥的面館開了2年,最近炒鍋用壞了3個,新買3個(單價200元,總價600元);同時碗碟損耗嚴重,補了50個(單價15元,總價750元)。
記賬步驟:
這些屬于日常補充的低值易耗品,金額小,直接一次攤銷:
借: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 1350元(600+750)
貸:銀行存款 1350元
領用時:
借:主營業務成本 1350元
貸:周轉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 1350元
場景3:更換老舊桌椅
張老板的燒烤店用了3年的桌椅開始掉漆、松動,決定更換8套新桌椅(每套1200元,總價9600元),舊桌椅原價8000元,已折舊4800元(累計折舊4800元)。
記賬步驟:
1. 處置舊桌椅(固定資產清理):
借:固定資產清理 3200元(8000-4800)
累計折舊 4800元
貸:固定資產 8000元
(如果舊桌椅賣了500元)
借:銀行存款 500元
貸:固定資產清理 500元
(清理凈損失=3200-500=2700元)
借:營業外支出 2700元
貸:固定資產清理 2700元
購買新桌椅(固定資產):
借:固定資產 9600元
貸:銀行存款 9600元
次月起每月折舊(按5年,殘值率5%):
月折舊額=(9600-9600×5%)÷(5×12)=152元
借:銷售費用 152元
貸:累計折舊 152元
五、這些“想當然”的做法,其實都是錯的!
記賬時,很多餐飲老板憑感覺來,結果不是多繳稅就是少記成本,這幾個常見誤區一定要避開:
誤區1:“所有廚具都記費用,簡單省事”
有些老板覺得“廚具金額不大,直接記主營業務成本/銷售費用就行”,但如果是單價高的大型設備(如2萬元的烤箱),一次性計入費用會導致當期利潤大幅減少,后續幾年卻沒有相應成本,不符合“權責發生制”(費用要和受益期間匹配)。正確做法:該記固定資產的記固定資產,分期折舊更合理。
誤區2:“桌椅不管多少錢,都算固定資產”
前面說過,單價極低的簡易桌椅(如100元一套的塑料桌椅),使用年限短,強行記固定資產反而麻煩(每月折舊幾元錢,增加財務工作量),這種情況記低值易耗品或直接記費用更合適。
誤區3:“買了就記‘固定資產’,不看使用年限”
比如買了一批高檔餐具(單價500元一個,總價5000元),雖然單價和總價都不低,但餐具易碎,可能用3個月就壞了,使用年限不滿1年,這種情況更適合記低值易耗品,而不是固定資產。
六、寫在最后
餐飲業的會計處理看似瑣碎,實則影響著成本控制、利潤核算和稅務合規。廚具和桌椅的記賬核心,就是“根據價值和使用年限,區分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”——單價高、用得久的記固定資產,慢慢折舊;單價低、易損耗的記低值易耗品,按需攤銷。
當然,每個餐廳的規模和財務制度不同,具體標準可以靈活調整(比如有的企業把固定資產單價標準定為3000元,而非5000元),但關鍵是提前明確規則,保持一致性,別今年記這個科目,明年記那個科目,最后自己都糊涂了。
如果實在拿不準,最簡單的辦法:小金額、高頻更換的,記低值易耗品或直接費用;大金額、長期使用的,記固定資產。實在搞不懂,也可以問問專業會計,畢竟財務規范了,生意才能做得更穩。
(注:本文涉及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、殘值率等,參考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及稅法規定,若后續政策調整,以官方最終公布為準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