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發票怎么做賬
摘要: 沒發票能不能做賬?答案是:能,但得講究方法。不少中小企業老板、財務人員常遇到“錢花了,票沒拿到”的情況,比如采購原材料對方不給票、支付服務費只有白條、小額支出沒發票……這種時候既怕賬目混亂被稅局查,又怕費用不能稅前扣除多繳稅,簡直一個頭兩個大。其實,只要搞清楚“會計入賬”和“稅務扣除”的區別,分場景留存證據、規范處理,沒發票也能把賬做明白,還能最大程度降低風險。今天就結合實操案例,手把手教你怎么應對。
一、沒發票為啥讓人頭大?3個痛點戳中財務人
咱們做財務的都知道,發票這東西就像“做賬的通行證”,但實際工作中,“沒票”的情況簡直太常見了:
痛點1:老板不理解,覺得“錢花了就得入賬”
上個月有個朋友吐槽,他們老板在菜市場買了2000塊的食材,對方說“小本生意沒發票”,老板直接拿收據讓她做賬,還問“都是真花出去的錢,為啥不能入?”她解釋半天“沒發票稅務不認”,老板還覺得她“死板”。
痛點2:怕稅局查賬,一堆白條說不清
去年碰到個餐飲企業,會計把半年的采購白條(沒發票)都入了費用,結果匯算清繳時沒做調整,被稅局查到后補稅+罰款好幾萬。會計委屈:“錢是真花的,可就是拿不到票啊!”
痛點3:賬目混亂,自己都理不清
有些公司沒發票的支出隨手記在本子上,月底對賬時“這筆錢干啥了?”“那筆支出有沒有憑證?”完全說不清楚,時間一長賬實不符,后續查賬簡直是災難。
二、先搞清楚:沒發票,到底能不能做賬?
重點提示:會計入賬看“真實性”,稅務扣除看“憑證合規性”——這是兩碼事!
很多人把“做賬”和“稅前扣除”混為一談,其實《企業會計準則》和稅法早就說清楚了:
會計入賬:只要業務真實發生,哪怕沒有發票,也必須記賬。比如支付給臨時工的勞務費、采購原材料的支出,哪怕只有合同、轉賬記錄,也得如實記到“管理費用”“原材料”里,不然賬目就不真實。
稅務扣除:能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,要看有沒有合規憑證(發票是最常見的合規憑證,但不是唯一)。如果沒合規憑證,賬可以入,但匯算清繳時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(簡單說:這部分費用稅局不認,得按利潤多繳稅)。
所以,沒發票絕對能做賬,但要做好“賬能入,稅可能要調”的心理準備。接下來的關鍵是:怎么規范做,才能既保證賬目真實,又盡量減少稅務風險?
三、3大場景+實操步驟,沒發票也能把賬做明白
場景1:費用已發生,但暫時沒拿到發票(最常見)
特點:業務真實,只是發票還沒開過來(比如月底付了款,對方下個月才開票)。
處理原則:先“暫估入賬”,拿到發票后再調整。
舉個例子:
A公司10月支付了辦公室房租1.2萬元(月付),房東說11月5號才能開票。
步驟1:10月底暫估入賬
根據付款憑證(銀行回單)、租房合同,先把費用記上:
借:管理費用-房租 12000
貸:銀行存款 12000
(備注:摘要寫“暫估10月房租,發票未到”)
步驟2:11月拿到發票后
如果發票金額和暫估一致(1.2萬),直接把發票附在10月憑證后,不用做分錄調整;
如果發票金額有差異(比如房東說漲了500,發票開12500),則需要在11月做調整分錄:
借:管理費用-房租 500(補差額)
貸:銀行存款 500(如果補付了)
或 貸:其他應付款 500(如果還沒付)
關鍵提醒:暫估入賬后,一定要盯著催發票!如果年底(12月31日)前還沒拿到,匯算清繳時要先調增,后續拿到發票再申請追補扣除(最長可追補3年)。
場景2:采購沒發票,尤其是小額、零散采購
特點:從個人或小商販手里買東西,對方沒法開發票(比如菜市場買菜、路邊攤買辦公用品)。
處理原則:小額支出用“收款憑證”代替發票,大額支出必須想辦法補開發票。
先說小額: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
根據《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》,如果對方是“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”,支出沒發票也能扣除,但要留存收款憑證,憑證上必須寫清楚:收款方姓名、身份證號、支出項目、金額、收款日期。
舉個例子:
小餐館老板從菜市場李阿姨那兒買了300元蔬菜,李阿姨沒發票。
正確做法:讓李阿姨寫一張收款憑證,內容包括“今收到XX餐館購蔬菜款300元,收款人:李阿姨,身份證號:XXX,日期:2023年10月20日”,然后把憑證和銀行轉賬記錄(或微信/支付寶截圖)一起附在記賬憑證后。
會計分錄:
借:原材料-蔬菜 300
貸:庫存現金 300
(這筆支出可以稅前扣除,不用調增)
注意:500元是“單次”限額!如果同一個人一個月內賣了好幾次,每次400元,合計超過500元,就不能用收款憑證了,得讓對方去稅局代開發票。
再說大額:超過500元的采購
這種情況必須要發票!如果對方是個人,讓他去稅局代開(現在很多地方線上就能代開,比如通過電子稅務局);如果對方是企業,哪怕是小公司,也有權要求開票(不開票可以向稅局舉報)。
實在拿不到發票怎么辦? 賬照入(借:原材料/庫存商品,貸:銀行存款),但匯算清繳時這部分成本要調增,相當于這部分利潤要多交25%的企業所得稅(所以盡量別讓大額支出沒發票,太虧了!)。
場景3:支付給個人的費用(勞務費、服務費等)
特點:請個人做設計、維修、咨詢等,對方沒發票(比如請兼職設計師做海報,付了2000元)。
處理原則:區分“工資薪金”和“勞務報酬”,勞務報酬必須要發票(或做代開發票+個稅申報)。
如果是“工資薪金”:比如公司長期兼職的員工,按月發報酬,簽了勞動合同,可以按工資薪金入賬,不用發票(但要申報個稅)。
如果是“勞務報酬”:比如一次性請個人做個設計,付了2000元,這時候有兩種處理方式:
讓對方代開發票:個人去稅局代開“勞務費”發票,公司拿到發票后入賬(借:管理費用-勞務費 2000,貸:銀行存款 2000),同時要幫個人代扣代繳個稅(勞務報酬個稅:2000-800=1200,1200×20%=240元,實際支付給個人1760元,代繳240元個稅)。
公司替個人承擔個稅+發票問題:如果對方不愿意代開發票,公司可以把這筆支出計入“營業外支出”(因為沒合規憑證,不能稅前扣除),但匯算清繳時要調增,同時注意:如果沒代扣代繳個稅,稅局可能會對公司罰款(罰款金額是未扣繳個稅的50%-3倍)。
提醒:別想著用“替票”(比如拿餐費發票代替勞務費)!稅局一查就能發現業務不匹配,反而會被認定為“虛開發票”,風險更大。
四、關鍵提醒:別讓“沒發票”變成稅務雷區
就算按上面的方法做了賬,也得注意這3點,不然可能踩坑:
1. 留存“證據鏈”比發票更重要
沒發票時,合同、轉賬記錄、收款憑證、聊天記錄(證明業務真實性) 一定要留好!比如采購沒發票,把采購合同(寫清楚品名、數量、金額)、銀行轉賬回單、對方的收款收據(或發貨單)都放在一起,就算稅局查,也能證明“業務是真的,不是虛構的”,頂多是調增稅款,不會被認定為偷稅。
2. 匯算清繳時“該調就調”,別僥幸
很多人覺得“稅局不會查到我”,沒發票的支出也沒調增,結果被大數據比對出來(比如公司申報的費用遠高于同行業平均水平,且沒發票),不僅要補稅,還要交滯納金(每天萬分之五)和罰款。記住:調增雖然會多繳稅,但總比被查后罰款強。
3. 小額支出別“攢一起”,單次不超過500元
前面說的500元以下零星支出用收款憑證,指的是“單次”!如果同一個人一個月內給你提供了3次服務,每次400元,合計1200元,這時候不能拆成3次用收款憑證,必須讓對方代開發票,不然稅局不認。
五、舉個例子:小公司沒發票的賬,到底咋做?
B公司是一家小規模廣告公司(20人以下),10月發生了3筆沒發票的支出,看看會計小王是怎么做的:
支出1:辦公室買桶裝水,付了150元(個人送水,沒發票)
小王讓送水師傅寫了收款憑證(姓名、身份證號、金額150元、日期),附在記賬憑證后,分錄:
借:管理費用-辦公費 150
貸:庫存現金 150
(這筆支出符合“小額零星”,匯算清繳時可扣除,不用調增)
支出2:請兼職攝影師拍活動,付了3000元(對方不愿意代開發票)
小王先按業務真實入賬:
借:主營業務成本-勞務費 3000
貸:銀行存款 3000
同時,她在12月底匯算清繳前,把這筆3000元做了“納稅調增”(因為沒發票,不能稅前扣除),相當于這3000元要按25%交企業所得稅(3000×25%=750元)。
支出3:付10月房租8000元,房東說11月10號開票
小王10月底先暫估入賬:
借:管理費用-房租 8000
貸:銀行存款 8000
(備注:暫估10月房租,發票未到)
11月8號拿到房東開的發票(金額8000元),直接把發票附在10月的憑證后,不用調整分錄。
結果:B公司10月沒發票的支出都如實入賬,小額支出合規扣除,大額支出主動調增,賬目清晰,也沒留下稅務風險。
其實,沒發票做賬沒那么可怕,核心就是“真實業務要入賬,稅務扣除看憑證,證據鏈要留足”。財務人員遇到沒發票的情況,別慌,先判斷業務性質,再按場景處理,同時多和老板溝通“沒發票的成本”(比如調增多繳稅),慢慢規范公司的報銷和采購流程——畢竟,能拿到發票,才是最省心的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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