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公室會計和出納的區別-崗位職責-之間關系
剛入職財務崗那會兒,我總聽老同事說“出納管錢,會計管賬”,當時覺得這八個字特簡單,直到第一次跟著出納跑銀行、幫會計整理憑證,才發現這里面的門道比想象中多得多。不少剛接觸財務的朋友,甚至有些小企業老板,都容易把會計和出納混為一談,覺得反正都是“管錢的”,誰做不一樣?但實際上,這兩個崗位就像財務部門的“左膀右臂”,各司其職又缺一不可,一旦職責不清,很容易出大問題。今天就結合我這些年的工作經驗,跟大家掰扯清楚:辦公室里的會計和出納,到底有啥不一樣?各自要干啥?又是怎么配合的?
一、先搞懂核心:出納和會計,到底誰在“管錢”,誰在“管賬”?
咱們先拋個最直觀的問題:如果公司今天收到一筆客戶回款,該誰來處理?如果要給供應商付款,又該誰來操作?
答案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——錢的“實物流動”歸出納管,錢的“數字記錄”歸會計管。
舉個例子:客戶轉來10萬元貨款,銀行短信提醒到賬,出納要先去銀行打印回單,核對金額和付款方信息,然后登記《現金日記賬》或《銀行存款日記賬》(現在大多是系統登記,但手工臺賬的邏輯沒變),確保“賬上的錢”和“銀行實際的錢”能對上。這一步,出納管的是“錢的當下”。
而會計呢?會拿到出納傳遞過來的銀行回單、銷售合同等原始憑證,判斷這筆錢屬于“主營業務收入”,然后在財務軟件里做分錄:借“銀行存款”10萬,貸“主營業務收入”10萬(忽略稅費簡化舉例),接著登記到“銀行存款明細賬”“收入明細賬”里。這一步,會計管的是“錢的來龍去脈”。
簡單說,出納是“資金守門員”,會計是“財務記錄員”。出納確保每一分錢的進出都有依據、不搞錯;會計確保每一筆錢的記錄都準確、能追溯。這就是兩者最核心的區別。
二、崗位職責拆解:每天上班,出納和會計到底在忙啥?
光說概念太抽象,咱們來看看具體的工作內容。我特意整理了兩個崗位的“日常工作清單”,都是辦公室里最常見的場景,你可以對照看看身邊的財務同事是不是這樣——
(1)出納的一天:圍著“錢”和“單據”轉
出納的工作,總結起來就是“收錢、付錢、管錢”,但細節特別多,容不得半點馬虎。
日常必做三件事:
處理收付款:這是核心中的核心。比如員工來報銷差旅費,出納要先核對報銷單上的發票是不是真的、金額對不對、領導有沒有簽字(審批流程不能少!),沒問題了就從公司賬戶轉賬給員工,或者用備用金支付現金;如果是對外付款給供應商,要核對采購合同、發票、入庫單“三單匹配”,確認無誤后通過網銀轉賬,轉完還要截圖留底,通知對方查收。
登記資金臺賬:每天下班前,出納必須做一件事——“軋賬”。就是把當天所有收付款業務登記到日記賬里,然后跟銀行APP上的余額核對,確保“賬實相符”。差一分錢都不行!我剛做出納助理時,有次少記了一筆50元的快遞費報銷,結果對賬時賬上比銀行少50元,硬生生把當天所有單據翻了三遍才找到,加班到晚上八點才下班,從此再也不敢馬虎。
保管資金相關物品:公司的現金、支票、匯票、網銀U盾、財務章(有些公司財務章由出納保管,公章由行政保管,具體看公司制度),這些都歸出納管。尤其是U盾,下班必須鎖進保險柜,丟了可是大事。
偶爾還要干這些: 去銀行辦業務(比如開戶、銷戶、拿回單)、兌換零錢(如果公司有現金收款)、協助會計整理原始憑證(把發票按類別貼好)。
(2)會計的一天:圍著“賬”和“報表”轉
會計的工作更偏向“幕后”,需要對數字敏感,還得懂稅法、會計準則。
日常必做三件事:
記賬:拿到出納傳遞的原始憑證(發票、回單、合同等),判斷業務性質,然后“做分錄”。比如員工報銷差旅費,會計要區分“交通費”“住宿費”“補貼”,分別計入不同的費用科目;月底計提工資時,要算清楚社保、公積金、個稅,確保分錄準確。現在雖然有財務軟件,但分錄做錯了,后面的賬全白搭。
核對賬目:會計不是記完賬就完事了,還得“對賬”。比如“應收賬款”要跟客戶的欠款記錄核對,“應付賬款”要跟供應商的賬單核對,“固定資產”要跟實物盤點表核對。我之前遇到過一個情況:會計記了一筆“其他應收款-員工借款”,但實際上員工早就還款了,出納也登記了收款,只是會計沒及時沖賬,導致賬上一直掛著這筆錢,后來審計時才發現,折騰了好久才調平。
出報表+報稅:這是會計的“期末大考”。月底結賬后,要出《資產負債表》《利潤表》《現金流量表》,老板通過這些報表看公司的經營情況;月初還要根據報表數據申報增值稅、企業所得稅等,報稅截止日期前一天,會計辦公室基本都是“燈火通明”,生怕錯過時間挨罰。
偶爾還要干這些: 給老板做財務分析(比如本月利潤下降的原因)、應對稅務檢查、指導出納規范操作(比如提醒出納“收款時一定要讓對方備注用途”)。
三、核心區別:除了“管錢管賬”,還有這3點不一樣
看完日常工作,你可能會說“好像有點區別,但又說不太清”。別急,我總結了3個“一眼就能區分”的關鍵點,不管是找工作還是日常協作,都用得上——
(1)工作目標不同:一個“防錯”,一個“求真”
出納的目標是“資金安全”。簡單說,就是確保公司的錢“沒多沒少、沒被挪用”。所以出納做事必須“死板”,比如報銷單沒簽字?不行!發票是假的?不行!網銀轉賬必須雙人復核?必須的!哪怕老板催著付款,該走的流程一步都不能少,不然出了問題,第一個找的就是出納。
會計的目標是“信息真實”。就是通過記賬和報表,把公司的財務狀況“如實反映”出來。比如收入不能多記(怕多交稅),費用不能少記(怕利潤虛高),資產不能高估(怕誤導老板決策)。會計需要懂“準則”,比如《企業會計準則》《小企業會計準則》,不同的業務要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,確保數據合規、真實。
(2)接觸的數據不同:一個“管當下”,一個“管全程”
出納接觸的數據,大多是“即時性”的。比如今天收了多少錢、付了多少錢、銀行余額還有多少,都是“當下發生的事”。出納不需要管這筆錢是上個月的收入還是下個月的預收款,只要確認“錢確實到賬了”就行。
會計接觸的數據,是“全流程”的。一筆業務從發生到結束,會計都要跟蹤。比如公司買了一臺設備,出納付了錢(管當下),會計要記“固定資產”,然后每個月計提折舊(管未來),直到設備報廢(管結束)。會計的賬,是“串聯”起來的,能看出公司的“過去、現在、未來”。
(3)風險點不同:一個“操作風險”,一個“合規風險”
出納的風險,主要是“操作失誤”。比如付錯款(把錢轉給了假供應商)、現金丟了、U盾被盜用,這些都是“實打實的錢沒了”,后果很直接。所以出納崗位通常要求“本地人”“有擔保”,就是為了降低這種風險。
會計的風險,主要是“合規風險”。比如記錯賬導致少交稅(被稅務局罰款)、虛開發票(觸犯法律)、報表造假(誤導投資者),這些風險雖然不直接丟錢,但可能讓公司面臨處罰,甚至追究刑事責任。所以會計必須“懂法”,尤其是稅法和會計法。
四、兩者的關系:不是“對手”,是“最佳搭檔”
雖然職責不同、目標不同,但會計和出納絕對不是“各干各的”,反而像“齒輪和鏈條”,少了誰都轉不動。
舉個月度財務流程的例子,你就明白了:
月初:出納把上個月的所有收付款單據(銀行回單、報銷單、付款憑證等)整理好,交給會計。這一步,出納是“數據提供者”,會計是“數據接收者”。
月中:會計根據單據記賬,遇到不清楚的業務(比如某筆付款的用途),會找出納確認;出納登記日記賬時,發現某筆收款沒發票,也會提醒會計“記得催客戶開發票”。這一步,兩者是“互相核對”。
月末:會計結賬前,會跟出納核對“銀行存款余額”——會計賬上的“銀行存款”余額,必須和出納的“銀行日記賬”余額、銀行對賬單余額一致(也就是“三方對賬”)。如果對不上,兩人要一起找原因:是出納漏記了?還是會計分錄做錯了?我之前就遇到過“銀行扣了手續費,出納沒拿回執單,會計沒記賬”導致的差異,最后兩人一起翻銀行流水才找到問題。
月初報稅:會計報增值稅時,需要用到出納提供的“進項發票抵扣聯”“銷項發票匯總表”;報企業所得稅時,需要用到出納登記的“費用報銷明細”。沒有出納提供的原始數據,會計根本沒法報稅。
所以說,出納是會計的“前哨”,會計是出納的“后援”。出納把好資金進出的第一關,會計才能記好賬、報好稅;會計把賬記清楚,老板才能看懂報表,公司才能健康運營。
五、最后想說:別小看“分工”,這是財務安全的“底線”
可能有人會問:“小公司人少,能不能讓一個人既做出納又做會計?” 理論上不行,實際上風險極大。
《會計法》明確規定“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、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、支出、費用、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”,就是為了“錢賬分離”——如果一個人又管錢又管賬,很容易出現“自己改賬、挪用資金”的情況,而且很難被發現。我見過一個小公司,老板讓親戚既做出納又做會計,結果親戚偷偷轉走公司20多萬,半年后才被發現,錢早就追不回來了。
所以,不管公司大小,會計和出納的職責一定要分開。哪怕只有兩個人,也要明確“誰管錢、誰管賬、誰復核”,這不是“麻煩”,是保護公司,也是保護自己。
最后總結一下:出納是“資金守門員”,管錢、管單據、管安全;會計是“財務記錄員”,管賬、管報表、管合規。兩者分工不同,但目標一致——讓公司的財務“清清楚楚、平平安安”。下次再有人問你“會計和出納有啥區別”,把這篇文章甩給他就行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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